恒运案例 |  我所代理案件入选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2022.06.07 |新闻评述

2022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我所代理的“天使力量”(Angelic Power)轮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荣幸入选。
本案经办律师我所主任黄晖律师、黄倩欣实习律师、梁翰登实习律师接受包括船长和大副在内的6名希腊高级船员及船舶管理公司的委托进行债权申报和确权诉讼,就船东欠付工资、补偿金等在中国法院提起索赔和诉讼并就船舶拍卖所得款项申请债权登记、确权诉讼及案件执行事宜。
 
22名外籍船员于2021年7月22日被成功遣返,“天使力量”轮于2021年10月份依法被成功拍卖人民币6400万元。2021年12月24日,广州海事法院分别作出裁定准予委托人债权登记申请。2021年12月27日,广州海事法院就索赔案件作出判决,支持了我所委托人全部诉讼请求。
 
原文链接
最高法发布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MjEwNzYzOQ==&mid=2650628195&idx=1&sn=05160dbe3407d6fe18b050879f9cf156&scene=21#wechat_redirect
 
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https://mp.weixin.qq.com/s/-lepCfoq00dHDxJzrUX0Zw
 

【基本案情】
 
“天使力量”轮的船舶所有人为利比里亚天使动力投资公司(Angeliki Dynamis Investment Corporation),登记的船籍港为希腊比雷埃夫斯,船舶管理人为泛大洋海事公司(Panthalassa Maritime Corporation)。2021年1月中旬,泛大洋海事公司分别与斯维里亚诺斯(Syrianos)等数名希腊籍船员、杰森(Jayson)等13名菲律宾籍船员签订船员雇佣协议。2021年3月,因与案外人产生纠纷,天使动力投资公司弃船,“天使力量”轮被广州海事法院扣押并依法拍卖。拍卖过程中,船长斯维里亚诺斯等2名希腊籍船员和杰森等13名菲律宾籍船员提起诉讼,请求天使动力投资公司支付船员应得劳务报酬等各项费用,并请求确认相关海事请求享有船舶优先权,在“天使力量”轮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裁判结果】
 
广州海事法院审理认为,15名外籍船员与天使动力投资公司之间成立劳务合同关系,应分别适用船员雇佣合同中约定的菲律宾法律和希腊法律。船长作为船东代表确认了外籍船员应得的劳务报酬等具体数额,有关确认行为的效力应适用希腊法律。15名船员有关船舶优先权的请求,适用中国法律。判决支持15名外籍船员有关劳务报酬等诉讼请求,同时确认上述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可在“天使力量”轮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典型意义】
 
案涉纠纷系外国公司与外籍船员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法院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根据不同法律关系分别确定准据法,并结合法院查明和当事人提供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准确查明和适用希腊法律和菲律宾法律,维护了外籍船员的合法权益。本案积极探索外国法查明的有效路径,准确适用不同国家法律,彰显了中国海事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构建并完善外国法查明及适用的法律机制提供了有益经验。广州海事法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通过手机移动微法院为外籍船员提供线上视频代理见证等跨境诉讼服务,并积极帮助长期被困船上的外籍船员离船回国。2021年7月,希腊代表团在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第108次会议上专门向积极推动“天使动力”船遗弃船员事件解决的相关各方表达了感谢。
 
【一审案号】(2021)粤72民初956号等15案
 
本案经办律师介绍



黄晖  律师
 
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大“广州涉外大律师”,中国司法部“国家涉外律师千人库”入库律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首批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先后代理了“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中国海事审判十大经典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第11期和最高人民法院第21批指导性案例、交通部2010—2020十大海上交通事故、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内地法院执行香港仲裁裁决十大典型案例等重大案件。担任广东省航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与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一带一路”与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同时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海南国际仲裁院、青岛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连续多年登榜钱伯斯国际法律评级机构海商海事领域“年度顶尖海商海事律师”。
 


黄倩欣 实习律师
 
黄倩欣实习律师毕业于英国利兹大学,就读于国际商法专业,学习国际商法、海商法等法学理论知识。黄倩欣实习律师加入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后,专注于我国国际商法、海商法、知识产权等涉外民商事法律领域,主要从事提单纠纷、海上保险和保赔险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租船合同纠纷及船舶碰撞、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纠纷等方面的诉讼与非诉业务。黄倩欣律师于2019年度撰写论文《中国及英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比较研究》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奖三等奖”,本文同时收录在《航运法学政策与评论》期刊;2021年度撰写论文《<民法典>实行对船员劳务派遣关系相关责任的影响》荣获2021年海法论坛论文评选三等奖。
 


梁翰登 实习律师
 
梁翰登实习律师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国际商法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主要从事船舶租赁、海上货物运输以及船舶碰撞等海事海商方向的法律学习与研究。梁翰登实习律师加入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主要参与处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事债权登记与受偿、保险代位追偿、涉外商事合同纠纷等方面的诉讼与非诉业务。梁翰登律师于2021年度撰写的论文《<民法典>实行对船员劳务派遣关系相关责任的影响》获得2021年海法论坛论文评选三等奖。
 
 
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将继续勤勉敬业致力于海商海事等涉外法律服务及国内案件的代理工作,秉承专业高效、严谨务实的服务理念,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我们将不断提升我所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全力维护客户利益,朝着专业化、国际化和品牌化一流精品律所的目标奋进!